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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森新聞 – 2012年9月22日 上午11:20

討媳婦可以花錢預訂?新北市永和的曾姓夫婦,借蔡姓業務員630萬,條件是蔡姓業務員的女兒,要跟他的兒子交往,而且三年內訂婚,偏偏兩位年輕人根本不來電,曾姓夫婦覺得被騙了,控告業務員詐欺,但檢方認為,交往應該尊重彼此意願,將蔡姓業務員不起訴處分。

曾老先生已經八十多歲了,急著抱孫,花630萬幫獨子預約老婆,卻換來一場空,準親家就是蔡姓保險業務員,兩年前她跟曾老先生借錢,雙方說好曾老先生借300萬是當訂婚預備金,三年內要確定雙方子女的訂婚日期,之後男方會再付訂金兩百萬,但如果雙方子女交往過程不合適可以解約,蔡姓業務員要連本帶利還錢,雙方父母簽名同意,兩年來蔡姓夫婦陸續跟曾老先生借錢總計高達630萬,但雙方子女卻連單獨約會都沒有。

曾老先生懷疑是蔡姓業務員從中做梗告她詐欺,但檢方認為,男女交往要尊重彼此意願,而且蔡姓業務員沒保證婚事一定成,以不起訴處分,我們到蔡姓業務員的家詢問,全家已經搬走了,夫妻倆電話也都沒接,得不到回應,曾老先生辛苦存了一輩子的錢討不討的回來只能聽天尤命了。

轉載:Yahoo新聞



結婚這種事情,可以說是人生的大事。

但是如果是父母雙方協議的話,這樣得來的婚姻會幸福嗎?

不能完全否認幸福的可能性,但這種非本人決定的婚姻,往往可能就會在心中留下一些疙瘩吧。

而且在現在所為民主的時代中,這樣的事情也讓子女難以接受。

很多小孩在父母的期待中成長,但是子女想做的事情卻不是這樣,父母卻完全不知情。

孩子可能有試著傳達給父母知道,但是父母不能理解,那孩子只能把這些吞回自己的心中。

父母有自己的打算,但是孩子也是有自己該走的路。

將孩子安排後路,真的是好的嗎?

會不會這樣就抹殺了孩子的可能性呢?

古代的確有這樣的制度,孩子只能任父母安排而結婚。

那個時代可以說理所當然,女兒被嫁到哪去,就只能聽命了。

但其實每個人的人生,都還是屬於自己的。

父母會說這樣是愛孩子,但是這種愛似乎有點沉重。

何況是想抱孫這樣有目的的決定。

是該放手了,孩子的人生不是父母的,不如祝福孩子,讓孩子去面對他所選的路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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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toru小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